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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户名:闲潭落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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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鹅的毒药

 

此为闲潭落月的私人日志。本博客所有内容均为原创作品。请勿拷贝、抄袭或擅自发表于任何平面媒体,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。网络转载请注明原创作者及出处。文章插图及音乐皆源自网络,一并致谢插图及音乐作者。

文章

短途

一场短途小旅,在阴雨天出行。乘着联城火车。我依然向之前那么充满了梦想。我渴望知道下一个站点的名字,希望看到马群,牛群,希望看到河流,和木屋。我依然有一颗孩子的心,我拒绝长大,拒绝太多的物质。懒洋洋的靠着窗,屏住呼吸,我听不进去朋友的絮絮叨叨,甚至厌恶,大多数时候,我喜欢我的朋友,除了她絮絮叨叨,她可以喋喋不休的谈论她指甲油的颜色,和为某一件小事而费尽口舌。我可以不说话,安安静静的过几天。我会想念她的絮叨,这种想念持续不到两分钟。我尽量不接她的话题,我说我的,她说她的,她也可以不接我的。我们这样做朋友很奇怪。也居然可以成为好朋友。

可是在这样的清闲雨天,语言是显得那么多余和刺耳。

空荡荡的车厢,安静的车厢,看不到任何人的野外。

看上去好美。

突然好害怕失去。失去是一种很可怕的感觉。美也是触不可及。你却可以瞬间失去美,美也的确能在瞬间失去。

朋友说她梦想有一天嫁个澳洲农夫。有一栋木房子,房子后面有山,前面有河,夏天孩子可以在河里洗澡钓鱼,冬天孩子可以滑冰。养几头马,每天可以骑马,喂马。养条狗,牵去打猎。她说,他不要太有野心,他只要能安静的跟我过日子就好了。我说,澳洲这样的男人太容易找到了。

她说,没那么容易。她说,我看过一个婚姻速配的节目,一个澳洲农夫找女朋友,来应聘的女孩子各个漂亮年轻,而且很多都在大公司里做管理层,在中国人眼里,那些女人各个都是白骨精,在中国她们是绝看不上庄稼汉的。但是,这里是澳洲。在澳洲,有田有房,有家禽家畜,就代表着大笔的财富,而且田园生活,美不胜收。

朋友说,我就希望能嫁这么一个人。笨点也没关系。守着我,守着孩子,庄稼和牲口,一辈子我就知足了。

- 作者: 毒药 2010年08月23日, 星期一 19:25  回复(4) |  引用(0) 加入博采

安静的澳洲及其他

安静的澳洲

从清晨一直在下雨。冬天马上要过去了,这场雨过后,很快就会热起来了。

澳洲的热是容易对付的。

据说今年济南暴热到40度以上,而北京有一天的地表温度,号称68度。真是恐怖。

我在期间三年里,断断续续搬过4套房子,只有现在的这家TOWNHOUSE有空调,大多房子,房子里只放电扇,有的连电扇都没有。前一座房子,房东是台湾人,还以为他是吝啬,结果发现,炎夏里,走进了房间,居然像进了冷气场,居然没有一丝一毫的闷热。感谢澳洲的绿树和草坪。在外也是,太阳毒辣,一走进树荫,马上清凉上身,绝对没有汗流浃背的苦。

澳洲的绿化是很棒的。当年去青岛,见处处宣传青岛是绿树蓝天红房顶,房子是掩映在绿树之下,云云。澳洲的,才是真的。驱车下来,草地连绵,绿树浓荫,偶见几处宽敞的房子,在绿树与草坪的衔接处。居然连居民也很少见到。澳洲人总是生活得静悄悄的。偶见有人遛狗,跑步,骑山地车,或推儿童车散步。很少见到神色慌张的人。貌似所有人都懒洋洋的。

澳洲人,人高马大,澳洲动物植物,也是出奇的大个头。不提袋鼠鳄鱼,但就澳洲那些公鸡,也够有派头的,说它有半米高,你还不要不信,至于啥品种,我是记不住了。见那么大个头的公鸡,我是出了惊奇,就只有错愕了。那公鸡还很漂亮,雪白的身体通红的冠,还有一种公鸡,羽毛镶这黑边,真像中国剪纸的那种感觉。美轮美奂。哦,还有澳洲的牛,真是硕大丰美,牛肉的味道真是不错。马儿也漂亮。两个月前,希腊同事借我八十年代的澳洲电影电视剧,荆棘鸟,理查德张伯伦的片子(第一次看他的作品,越看感觉他有魅力,现在老朽了,还是有那么迷人的笑,他现在的脸,很像刘德华在星梦奇缘里化妆成老年的那种感觉,皱纹很老甲,表情在强打矍铄。后来知道他居然是个GAY,有一些失落,那么有味道的男人,居然不爱女人,而且连个子嗣都没留下,真是为他可惜),剧情中,那些马的样子,奔腾的感觉,粗犷而奔放,有一股澳洲野外的味道,只有澳洲有的那种。

澳洲国土面积全球第六,人口两千多万,略少于台湾全岛的人口。澳洲总理及人口部长天天叫嚣要控制移民数量,感情是为澳洲这些可爱的大型动物提供居住场所也。不过,不得不承认,澳洲的确是重视环境的,他们爱动物,像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。这里的鸟不怕人,动物也不怕人,连家狗都不凶,你可以去抚摸他,亲吻他,他都不吠的。想起我家那只小土狗,见谁都吼两嗓子,你一跺脚他就哆嗦,他气呼呼龇牙咧嘴到你脚下,你狠狠盯他两眼,他连连后退,最后灰溜溜竟跑了。

鸟不怕你。在公园里的小餐厅边刚一落座,就有鸟飞上桌,有一种IBIS的鸟,中文名字叫朱鹭,很多人痛恨之,因为它脏脏的,看上去像仙鹤的样子,却没一点仙气,白羽毛脏脏的,还专爱捡人家剩食。很多开放式餐厅在餐厅外的桌上都有标识,DONT FEED IBIS,提醒游人不要主动喂他们。因为他们很容易被惯坏的。你不喂他,他还想跳桌子抢你的,你若喂他,他估计一口都不剩给你。

更绝的是我曾经住过的房子,院子里有蜥蜴。好大的个头。我以为只有一只的。有一次雨过天晴,我从外头回家,一打开院门,吆喝!4头个头相当的蜥蜴齐刷刷在晒太阳,那阵势,真是让人PIAPIA。才意识到,家里是有四头,甚至更多,只是他们长得太像了,还以为人家是独苗苗。他们什么都吃,我喂过他们鸡骨头,鸡肉,甚至葡萄,这里葡萄也大,蜥蜴那小嘴巴,一口叨住,先拍碎,那葡萄汁,喷出老远。

很怀念那个院子其实。清晨的时候,最先叫醒你的,不是闹钟,而是鸟鸣。各种各样的鸟,有人说是绿鹦鹉,不过那种叫声的确尖锐,但是悦耳。现在住的地方,就很少能听到了,以为房子与房子之间挨太近,而且没有高树。良禽择木啊。那房子三个月前被卖掉了,100万刀,合600多万人民币。若只那房子的话,是不值这么多钱的,只是它有很大的后院,我之前也写过的,有一个很大的排球场,而且还有前院,后院和中庭,还有若干果树,芒果,柚子,火龙果,还种着韭菜(当然韭菜是不值钱的:))的。今年1月份,这边盛夏的时候,芒果也熟了,超级大颗的,估计就是台湾人说的那种牛老二芒了,纷纷掉下来,掉到草地上,被蜥蜴和蚂蚁及各种虫子啃得面目全非。我们当时房子里住三个女孩子,没人平均最多吃两个芒果。芒果不值钱,那个时候便宜的很,所以房东也没收,就这么自生自灭了。好可惜。不知道新房东会不会把果园和排球场的那片地卖给开发商,真若那样,可惜了那片果园了。

EKKA

明天是这里EKKA的公共假期。EKKA是昆士兰省为鼓励农业和推销农业而设置的节日和,像极了农村里的大集,我们那里叫打会的,扯个帐篷,演出,撑起架子飞车,到处都是卖薯条,炸鱼,热狗和可口可乐的。当然,还有更多像车间一样的地方,放着牛羊马和各种动物,供人参观,孩子是最喜欢的,排队的要等着用手掌抱一抱可爱的小鸡。有同事去上海的,回来说,中国人真不可思议,杀鸡都是直接斩首的,那些鸡脑袋掉了,身子还胡乱的跑,又说,太残忍了,小鸡还是胚胎的时候,就被油炸了,他说的是我们的毛鸡蛋。我在北京读书的时候,经常吃几个打牙祭的。我们习以为常的,老外看来都是很疯狂的。现在想想,的确也很疯狂,但是我若回国,还是会吃的,如果有机会,老外觉得鸡长大了,杀来吃是天经地义,小鸡的时候来吃,实在残忍。我们的逻辑是,大鸡是鸡,小鸡就不是鸡了?还不一样能吃?怎么都讲得通的吧。

我周日的时候跟同事和好友去过EKKA了,花了24刀,走个来回,控制不了的想吃垃圾食品。我来澳洲后,虽然薯条汉堡和其他高热量食品都是立等可取,却一直没什么兴趣。这一点上,我比较佩服自己,吃,也能吃,而且吃起来感觉很美味,不吃,居然也不想它。有很多控制不住的,半年内成超级胖子也不是什么梦想。至于老外吗,越是富有的人群,越是瘦削,越是穷人,越是超肥。富裕的阶层讲究营养和养生,像我们国内的人群一样,他们可能更讲究一些,吃ORGANIC,用ORGANIC,至于穷人呢,垃圾食品唾手可得,花钱又少,又美味可口,何乐不为?

餐厅打工的事。

又想起当年在中国餐厅打工的几个段子来。我当时英语勉强,说COKE(可乐)的时候,被老外顾客听成COCK,女老外笑作一团,我装傻不懂。还有一次,两个印度人,来餐厅消费,当时我工作的那家餐馆景色一流,直面CBD,又在河岸边,晚上乘着凉风看看风景,的确享受,所以两位印度先生,选在餐厅外的一张桌子边坐下,点了一份薯条,要了两杯水,把腿懒洋洋的放在一侧的围栏上,耗时两小时,才把薯条吃完。那副德行,实在惨不忍睹。更有一位中国女郎,面若银盘,脸若桃花,却与一位猥亵澳洲男一场一和,打情骂俏,男的直接把手伸到她裙子下面,让人作呕。在餐馆中国的差不多一年的时间里,见识到了各色人等,这各色人等,不仅仅包括各色人等的顾客,还有那些中国餐厅打工的小妹小弟们,和油光满面的华人老板。我26岁高龄出国留学,遇到的十之有八比我年纪要小,进入那些地方工作,我反而不如那些小娃们入手快。基本上,工作的时候,我自己单干,那些人都是三五成团,叽叽喳喳。有中国人的地方,就有是非,永远离不开的就是就是是非,你和我说他,他和你说我,我和他说你,而且对自己人最下得了狠手。

曾有一朋友恶狠狠的说,中国的败类都来澳洲了。那些个性里阴暗的,心理有畸形的,行为有些歇斯底里的中国同志,到处都是。估计我也是有一些的,必然不会那么冲动的一走这远。在饭店工作的那一年,那种被人诟病的压抑,实在是难以声张。但是因为语言不好,而且胆小,一直没有找到一份鬼佬雇主的工作。广东人都喊老外叫鬼佬,洋女他们喊鬼女。在澳洲时间长了,才发现,真正是鬼的,其实是中国人。

我这么说,怕是很多人会骂我娶了媳妇忘了娘。但是,中国人种的那种劣根性,也真的只有走出国门才能品出一二。国内的时候,大家都是如此,也就习以为常,在国外的时候,当其他一切都是简简单单轻轻松松的时候,中国人的难缠与刁钻,势力与刻薄,才像投影一样,被张白在巨大的白墙上。那种乌压压的黑色的个性,让人不寒而栗。当然,我并没有真正被这些人迫害过,有的,也不过是被他们诟病或污蔑,或者因为我个性的原因,不喜欢掺杂在里面,而被人视为异己,白以眼。但是这正是最可怕的一点,这些人,都是比我小很多的,他们只是孩子,十八九二十多岁的年纪,却满身铜臭,个性腐朽,很让人无望。

我最后产生了要离开那里的想法。是因为我要做工作经验。我离开了,最后来到了鬼佬的店。我浑身轻松了,有说有笑。我就是那个被人这样讽刺的——有一些人不服不行,就是傻人有傻福,啥人啥命啊。我因为人傻,想的总是最简单的东西,我想过简单的生活,我不想掺和,太累了。离开国内的时候,原因如此,离开中国餐馆,原因也是如此。当你做出简单的选择,得到的那个最简单的结果,就是你想要的一切,无多,很少,但是够了。

还是改不掉以前的老习惯,写着写着,就混写一通。

- 作者: 毒药 2010年08月10日, 星期二 19:40  回复(1) |  引用(0) 加入博采

坚定的爱它

翻看之前的文章,居然满满当当那么多。真没有意识到,随意点了几篇读,看到那些在我文字里的人,都还在那里,流失的岁月,仿佛暴雨点,击得我满眼泪光。M,那个要人的人,已经很多年没有联络了,我来澳洲的第一年,跟她偶尔聊过几次,还信誓旦旦要给她找个老公嫁掉,Y,大辫子的好友,如今已为人母,儿子像她,双眼皮分明,人见人爱,她大辫子早就剪掉了,人又丰润了一圈,还在与老公叮叮当当,隔三秒差两秒就扬言要跟老公离婚,却一直彼此容忍着对方。还有那些停留在文章里的,我当年喜爱的景物,他们还在那里,如果没有重温那些文字,我早已忘了济南曾是那么让我留恋,她曾那么的迷人,于山于水于泉于人,历历在目。

很多细微而模糊的记忆,突然被索引一般的,现在,我满脑子都是回味芙蓉街米线的味道,和我要路人帮我与老残听书的铜皮雕像合影的日子,还有跟他,我把脚放在没有水的水池边,摆着POSE让他拍,蹲在马路边,自恋的翻看照相机,把那些觉得不美的照片一一的删除,还有,跟他,他的手我的手握在一起,我拍两个人的手,我右手碗上的红痣,在太阳下分外鲜艳,而我居然清晰的记得当天,我穿一件蓝色T恤,肩头镂空,胸前很低。

很少有关于在澳洲的记忆。尽管我很爱这里。爱我所见的第一缕朝阳和洁白的云彩,爱凯恩斯翠绿的山脉和长跨的彩虹,爱澳洲的街道,清晨的宁静与咖啡客的耳语,黄昏时的车轮滚滚和河流里的城市倒影。却很少有感动,唯一感动的,是我一个人漂泊时的艰辛,第一份工的辛苦,华人老板的刻薄,华人同事的嘲弄,还有我半夜回家时,倾盆大雨中我满身淋透,突然涌起的一股,我要回家,再也不回来的绝望。

很感谢我曾有一颗那么敏感的心。即使成长中,我的心在渐渐的衰老与斑驳,甚至硬而结痂,最里的,依然是一些温暖的感动,像太妃糖,那种温暖的感动,是轻咬一口后,溢满舌尖的巧克力清香,温柔,绵绵,还有那些朋友和读我文字很多年的有谋面和没谋面的朋友。我很想念你们。此刻,这种想念是如此真实,如此完整,它从岁月的陈辉中,被洗练,被锻造,然后像珍宝一样,被放在展览馆的橱窗里,供我欣赏。我泪流满面的玩味,感动于岁月的有情与无情。

我们都变了,唯独过去,我们无能为力。我曾以为活得空洞的日子,现在像金子一样的闪烁。现在我偶尔会觉得日子空洞,所以,要坚定的爱它。坚定的,爱它。

- 作者: 毒药 2010年08月9日, 星期一 18:12  回复(1) |  引用(0) 加入博采

三年

觉得没什么可写的重要原因,是因为生活没有实质性的进步。只是从一个地方换了另一个地方,从一个不带窗的空间,换到立景公寓。却依然只是活在别处。

渴望生活会有一些改变,改变的也只是地理,自己还是老样子。只是换了另一个角色,说一点英语。

三年,孩子也可以从孕育长到两岁,正如我朋友的千金,和另一个朋友的千金。

三年,可以让无数人经历相遇,亲吻,忘我,与分离。

三年,树可以长高,发可以长长,心可以长野。

三年,楼宇可以从无到有,路可以由窄变宽,背也可以由直变驼。

三年,那么多人收获,也那么多人失落。

三年,单身的,还在苦夜。相守的,也成家立业。

可是这三年里。我得到了什么?改变了什么?

不要说那些冠冕堂皇的话,体验到了另一种生活,看到另一种风景,经历了别人或许一生都经历不到的事情。我想要的是一个彻底征服我的理由,征服我,说服我,三年,我并不是过得最失败的。

- 作者: 毒药 2010年07月24日, 星期六 23:23  回复(3) |  引用(0) 加入博采

味同嚼蜡

记得那天朋友说,很多人小时候的梦想是好好学习,将来当医生,当作家,读清华读北大,然后呢?去国外。

我从来没有过任何一丁点去国外的念头,直到出国前一年。其实很多念头都是一瞬间燃烧起来的,有一些是烈火,淬火,燃烧得干脆,最后只剩死灰,很多火是湿木点着的,慢慢烤着烧,先把水分蒸发掉,火越烧越旺了。我就这么决然的离开了我生长了25年的故土,我很爱她,离开她时,我以为我与她骨肉相连,根本不能割舍,在外面住的久了,她便成了网络上的一个CN网址,点开来,点点滴滴关于她的,竟然那么遥远,那么茫然。

刚来时,公车站有位售票的老大爷,很可笑,三年前,他比现在看上去显老,总戴着帽子,花白的胡须,但人很和善,问他买票,等车,闲聊。他问,你一定是日本人。我说,为什么呢?他说,因为你有一颗多余的牙齿。我忙说我是中国人。三天前,又从他那里买票,他看上去年轻了很多,没戴帽子,胡子剪掉了,尽管还是有点驼背,但精神头却年轻了。他问同样的问题,我说,我三年前已经回答你了。他很错愕的看着我。我知道我只是流水人群中的一个,但是我真的已经在这个国度回答了太多 你从哪里来,为何而来,在忙什么,以后怎样打算的问题。这些简单的问题,在别人问过之后,永远都不会被当作珍贵的记忆被储存起来,它们只能像记忆卡一样,内存不足后,被一一清除。那些醒目的名字,最后逐渐模糊,而关于一个人的简单的一切,将成灰白,最后完全消失。

朋友说,我们生活在别人小时候的梦想里,是不公平的。朋友亦从未想过出国的问题。却也在奥地利生活了两年。我们俩一前一后,离开了从没想过要离开的那片土地。

很多人让我写点什么,关于异国的一切。

风景和人。

我的眼前出现了刚来到澳洲的那个夜晚,荡漾月光的长河,慢跑者,花桥,微风,湛蓝的天,漂亮的民居,酒吧里喧哗的音乐,闭门谢客的商店,雨夜哭泣的芭蕉树,简陋的旅馆,不暖的毛毯,清洁卫生的黑人小伙,喜欢搭讪的欧洲青年,死贵的投币电话,左侧行车道,整齐划一的水果铺子,陌生人诚恳的眼神善意的微笑,弥漫着苦咖啡味道的清晨,分量好足的薯条。。。

我爱澳洲,I CALL AUSTRALIA HOME.

同事说,你还是喊中国HOME.因为有一天,我跟她谈起我要回家了,要去看父母。她记下了。她说,你还是喊中国为家,我说,那是因为我父母在那里。她说,那你把他们接来吧,这样你就会真心称呼澳洲为家了。但我也是真心称澳洲为家的。她的安适,宽容,甚至懒洋洋的气氛,让我着迷。

我一点点的融化。我常常提醒自己,该写一点什么,纪念我的光阴,却发现,我无法在这些光阴里汲取。像流淌进漩涡里的贝壳。只能越陷越深。可能是我爱她不够深刻。所以才总觉得没什么可写,也可能是我已经消失了知觉。我还是决定写写她,写写我经历过的一些事和遇到的一些人。三年,不能就让它真这么走了。

只是我需要酝酿一下感情。

- 作者: 毒药 2010年07月24日, 星期六 23:06  回复(0) |  引用(0) 加入博采